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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近期个别市管项目未严格遵守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艰巨、复杂,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疫情防控的“硬骨头”。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从严从紧、抓早抓小,保持高效运转、科学有序的工作状态,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一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28号)、《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管控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34号)等文件要求,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络,坚决防止疫情在施工现场扩散蔓延。近期检查发现,仍有个别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现通报如下:

一、案例情况

案例一:重庆某轨道项目施工单位1名劳务人员3月31日11点从外省来渝,到达施工现场后即进入民工生活区,并与个别工友有接触,违反了“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果合格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的要求,当日晚上21点收到市疫情防控中心通知,该劳务人员混检10人中有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该劳务人员到疾控中心指定地点隔离14天,组织对项目部全员近200人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工人就地隔离,对生活区进行消毒,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二:重庆某轨道项目施工单位1名外地工作人员A于4月23日晚从外省来渝转机,该施工单位4名人员前往接机并与其用餐,4月24日A转机离渝后,被告知在青岛曾与确诊患者同乘过一部电梯,属于密切接触者,该施工单位4名工作人员属于次密切接触者,按照疫情管控要求,4名工作人员到疾控中心指定地点集中隔离7天,对项目全员近600人三天进行两轮核酸检测,生活区进行消毒,项目进行封闭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要引以为鉴,在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疫情管控措施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管控工作:

(一)实施施工现场(含生活区)进出人员“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离开工地48小时以上的人员,再次返回按新进入人员管理),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二)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自我隔离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果合格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实施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报告隔离制度。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按重庆市防疫要求,扫描社区二维码并及时报告社区,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要求,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果合格且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三)实施施工现场进入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开展2次以上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带病作业,并按要求报告社区、疫情防控部门观察监测,妥善处置。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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